2018年庇护下的家暴妇女离婚纠纷案
2018-04-25
导读: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大,家庭暴力出现率逐年递增。家庭暴力的形式主要包括身体暴力、冷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等,通常发生在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那么2018年庇护下的家暴妇女离婚纠纷案问题怎么处理呢?律师为您详细讲解。
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大,家庭暴力出现率逐年递增。家庭暴力的形式主要包括身体暴力、冷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等,通常发生在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那么2018年庇护下的家暴妇女
离婚纠纷案问题怎么处理呢?
律师为您详细讲解。
【基本情况】
黄某女与丈夫秦某男结婚20余年。但近年来,秦某男因工作不顺,又怀疑妻子有外遇,性格脾气变得暴躁。2016年9月,因家庭琐事,黄某女两个星期内连续两次遭受秦某男殴打,经
眉山市中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右前胸壁挫伤”。
无奈之下,黄某女来到
东坡区妇联求助,经东坡区妇联推荐,请求
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黄某女的情况认为其符合援助标准,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及时指派擅长家庭纠纷调解、熟悉妇女心理、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吴治江律师代理其离婚诉讼案件。
【办理过程及结果】
援助律师接到本案后,考虑到家暴行为取证难,制定以下办案策略:一是收集固定证据, 告知黄某女立刻报警,并住院治疗拍照。通过报警,锁定证据,并通过派出所给予训诫;二是深入了解双方情况,视情况先行调解。必要时,请求双方亲戚朋友一起做思想工作;三是考虑到对方的人身危险性,为家暴受害人申请庇护暂居庇护所。并在此期间,征求受害人意愿,帮助其协商离婚。
在庇护期内,双方大致已达成离婚协议。回家后,双方再次发生冲突,但未对黄某女人身进行伤害。最终双方在援助律师确定的调解方案下,经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双方均认识到自身在婚姻中的不足,最终双方念及夫妻情分,重归于好。时隔一年,再也没有听到他们离婚以及家暴的消息了。
【典型意义】
律师调解是多元调解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组织调解,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利用专业
法律知识帮助家暴受害人黄某女调查取证,收集固定证据,同时向妇联申请庇护,受害人暂居庇护所,保障其人身安全,同时联合法院、妇联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拓宽调解渠道,多元解纷。
此外,对于受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如何申请庇护作出了良好的示范,同时庇护站能够给予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强有力的保护,也对《反家庭暴力》的实施有很好的宣传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