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8年劳动者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客户钱款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2018-06-27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2018年劳动者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客户钱款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2018年劳动者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客户钱款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公诉意见】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5年9月,被告人凌XX入职XX市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任售后服务顾问,负责接待客户维修、保养车辆。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期间,凌XX利用其职务便利,直接收取客户维修保养费后,让负责维修、保养的同事按照原工单进行维修保养,再通过修改维修工单减少维修保养项目,与XX公司结算;若客户需要报保险,则其通过修改其他车辆维修信息,让公司出具发票给保险公司帮客户理赔。凌XX以上述方式侵占XX公司的维修保养费,合计人民币130986元。

  2016年7月,凌XX向XX公司退赔人民币30042元。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交了下列证据予以证明(略)

  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凌XX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意见】

  被告人凌XX的辩护人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职务侵占罪没有异议;2.被告人凌XX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3.被告人自行来到受害单位供述在职期间私自收受客户钱的事实,主动向所在单位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4.被告人凌XX之所以涉嫌本次犯罪,主要还是法制观念淡薄,系初犯,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对自己侵吞公司财物的行为追悔莫及。综上所述,希望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审理查明】

  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凌XX所实施的犯罪事实清楚,据以证明被告人凌XX犯罪事实的证据经庭审质证,确实、充分,本院均予以确认。

  另查明,2016年12月7日13时30分许,被告人凌XX自行到其曾任职的被害单位XX公司,就本案涉案事实,讲明其工作期间收客户钱款的经过,公司报警,之后警察来将被告人凌XX带回派出所,归案后被告人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法院意见】

  本院认为,被告人凌XX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任职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凌XX犯职务侵占罪,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凌XX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审 判 长  李×

  人民陪审员  钟×

  人民陪审员  关×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罗×

  【律师点评】

  《劳动法》第三条有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因此,遵章守纪、遵守职业道德是劳动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劳动者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不良现象,对企业的形象和信誉造成了恶劣影响。劳动者应当遵守自己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自觉抵制违反职业道德的不良风气,更不能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其他人也拿好处费或者认为自己只收了很少的钱财,而应当清楚地认识到,不论金额大小,主动或被动,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都将被一票否决。否则,区区蝇头小利,也许就成为了糖衣炮弹,轻则失去工作,重则失去自由。在诱惑面前,想一想是否和工作有关联、是否正当,避免因小失大。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和规范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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