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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拘禁罪可以执行缓刑吗

2019-06-27
导读: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当人身自由权收到侵犯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今天,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以及非法拘禁罪可以执行缓刑吗等知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试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公安机关受理的一般人员非法拘禁案,参照适用上述标准。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

  4、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行为会产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非法拘禁罪可以执行缓刑吗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综上,非法拘禁罪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但是需要符合被判处缓刑的条件。如不是累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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