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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有何区别?自然人股东会有什么风险?

2019-12-10
导读:股东是可以分为自然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这两种不同类型的股东很多人弄不清楚区别所在。那么2020年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有何区别?自然人股东会有什么风险?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有何区别?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主要区别在于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不同。具体而言,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账的、领取股红等。

  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要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呢由组织承担。

自然人股东会有什么风险?

  【1】.大股东代表的是法人股东里所有的股东,可能是多个自然人。其所要承受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法人股东可能有多个自然人或者多个法人股东承担亏损风险。

  【2】.股东要承担出资义务,对其它股东出资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不依法缴纳出资的或者出资不实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5】.有限责公司成立后,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自然人股东有什么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的法律责任包括如实履行出资的责任、不得利用股东权利侵害公司利益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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