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
(1)若产权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表示房子为出资方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与,自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有证据证明房子是给夫妻一方的。
(2)如果产权证上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则表示该套房产为父母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情况除外。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
双方父母支付首付,由夫妻两人共同还贷。这种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的话,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产权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
这种情况下,无论房子登记在哪方名下,都被认为是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协议的情况除外。
4、婚后夫妻一方出资
如果夫妻一方支付首付款的钱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并且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产权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那么就是其个人财产,否则就被视为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有协议的情况除外。
如果双方离婚时或者是涉及到产权纠纷的情形时,无法自行判定属于哪一方的财产时,可以有法院判定。法院对于婚后买房的财产纠纷,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以约定结果为准,并鼓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就要根据产权登记情况、出资情况、贷款情况等因素来分析财产归属。
从法律意义上说,夫妻二人还没有取得这套房屋的完全所有权,它的所有权仍属于原房主(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房屋登记为准)。因此,这套房屋在房产证办下来之前,还不能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这类没有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归属权存在争议,那么法院不宜作出归属权的判决。除非夫妻二人能够接受法院的调解,通过协商的方式,在离婚调解书中对房屋的归属作出双方都认同的约定。比如说,二人同意在拿到房产证之后,房屋归妻子所有,妻子给付丈夫钱款。那么,法院可以判决调解书生效,这套房子的归属权就有了法律的保障。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对此不同意,调解不成功,那么房屋的归属权便会搁置,法院不会判决这套房屋归谁所有。但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由谁居住,比如判给生活较困难的一方居住;或者房屋如何使用,比如双方都同意把房子租出去,平分租金。等到房产证办下来之后,可以通过另行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或者析产纠纷,再对房产进行分割。
房子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