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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公民牺牲可以评定为烈士?申报烈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0-05-20
导读:我国在宣传和弘扬烈士精神,抚恤优待烈士遗属,营造全社会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那么哪些情形下公民牺牲可以评定为烈士?申报烈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申报烈士的流程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情形下公民牺牲可以评定为烈士?

  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有关规定评定。

申报烈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军人或者公务人员在依照法律去查处一些违法和犯罪的行为的时候,或者是在执行国家派发的安全的工作任务以及是在执行相关反恐怖的活动任务,又或者是在处理突然发生的事件的时候,因为这些事件牺牲了,那么,这些人就会被评定为烈士。

  2、军人或者是公务人员在为了抢救灾祸,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保护我国的财产,集体的财产,在进行抢救的过程中或者是为了干这些事情才牺牲的,会被评定为烈士。

  3、军人或者是公务人员在执行上级发放的外交任务,或者由国家派遣的维护国家安定,维护国际和平,对外的援助这些任务中,才牺牲的,会被评定为烈士。

  4、军人或者是公务人员在为国家执行武器的装备和科研的试验,在这些任务中才牺牲的,也会被评定为烈士。

  5、军人或者公务人员因为其他的牺牲情节,并且情节特别的突出,将会被后人视为楷模,这种情况下,也会被评定为烈士。

申报烈士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评定。评定为烈士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查评定。

  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查评定。

  烈士证书由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烈士遗属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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