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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除名需要什么手续?房产除名需要手续的法律依据?

2020-05-20
导读:房产是家庭的重大财产,属于不动产。房产的所有人会有一本房产证,也就是房屋所有权的凭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可以添加或者除名的,但也不是那么的容易,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则和流程,那么房产除名需要什么手续?房产除名需要手续的法律依据?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除名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证除名应区分情况,房产证上除名分为两种情况,是直系亲属,可以通过赠与、析产等方式把所占份额除去,缴纳公证费等。买卖方式;根据房子是否满五年、是否唯一房、所占份额等情况缴纳公证费。

  父母与子女间的房产证除名。

  (一)子女可以通过房产赠与的方式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父母。

  房产赠与的流程:

  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产赠与协议书

  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果想要将父母的名字进行房产证除名,则可以采取析产的方式。

  房产析产需要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析产协议及公证书。——房屋析产协议书范本

  3、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面积测绘报告。

  5、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房产除名需要在哪里办理?

  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变更的时候,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房产除名需要手续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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