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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和解协议与调节协议的区别?

2020-05-21
导读:在生活当中,很多人互相之前都会产生一些小摩擦,但是有的时候可以通过和解协议来缓和关系,那么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和解协议与调节协议的区别?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和解协议书由于是在您双方之间签订的,因此具有普通合同的效力,如果违约了只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看您双方在合同中有无约定,没有的话,一般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交付违约金等等。

  在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双方都能反悔,由此看出无论是和解协议还是调解协议都没有法律效力,最多是具备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一方反悔,另一方不得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而由法院、仲裁庭根据和解或调解协议做出的裁决书、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反悔,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和解协议与调节协议的区别?

  1、和解协议:

  法律规定:民诉法第五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4]12号第4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概念: “和解,是指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就实体权利的处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活动。和解分为诉讼外的和解与诉讼中的和解。诉讼和解,是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进行自行协商,达成协议。

  性质:实质上是契约,所以对纠纷主体双方具有契约上的约束力

  结果: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束诉讼程序。

  与调解协议的区别:行为主体不同:和解协议是当事人自己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调解协议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第三人主持下达成协议。

  相同点:靠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的执行根据;

  调解协议经过特定程序转化为特定的法律文书――调解书,,从而具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既判力、形成力或执行力。

  2、调解书:

  性质: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是对调解协议的确认,是调解结案的法定程序,与判决具有相同性质。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仲裁法》第51条的规定,仲裁庭依照基本合法原则、基本自由与公平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根据该调解协议制成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则具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执行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和解协议的范本

  甲方:谢士X(谢-宝X),男,36岁,XXXXXX村人。

  乙方:秦-浩X(秦X),男,22岁,XXXXXX学校,学员(原籍红花乡XX村)。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双方责任:

  2007年2月25日18时30分,甲方谢士X驾驶鲁13/23425拖拉机与乙方秦X驾驶的苏CXA350两轮摩托车在红花乡房溜村北100M路段发生相撞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乙方秦XX受伤,摩托车损害。经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郯城大队第2702123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谢士X自愿赔偿给乙方秦XX各项损失共计壹万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7000元)。

  二、第一项的损失赔偿包括车辆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3000元。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

  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协议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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