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案人员多系对购买、使用医疗器械、药品等有发言权或决策权的人员
涉案人员均身居要职,大多对购买、使用医疗器械、药品等有相当大的发言权或决策权。其中,有对采购药品拥有最终决定权的院长,有对药品拥有提议权的药事会成员、科室主任,有拥有处方权(决定是否用药)的医生等等。尤其在药品、医疗器械设备采购招标中,主要领导对招标结果全面掌控,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人群。
2、犯罪主要集中在医疗器械、药品采购及基建工程环节
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在以下工作环节中发生频率较高:一是采购医疗器械的环节。在我国,医疗器械长期供大于求,竞争激烈,许多药商或分销商刻意利用“高额回扣”等违法手段参与市场竞争,破坏了市场竞争的正常秩序。二是采购药品的环节。药品采购与医疗器械采购类似,部分医院中层干部犯罪就发生在药品的采购过程中。三是工程基建的环节。基建工程往往总额较大,涉及面较广,且工程参与方利润较高,工程进度和质量难以监控。因此,这类犯罪虽与医药产品无直接关系,但涉案金额较大,作案手法更为隐蔽,危害性也更大。
3、“窝案串案”现象突出
医疗卫生领域体系性较强,具体工作要多人多部门参与,因此每一犯罪行为都可能牵扯多人多部门,呈现“大案连小案、案中有案”的特点。在该区办理的案例中,既有医院领导与采购人员合伙作案,又有医院领导成员间“协作”合谋作案。
4、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且时间跨度较大
在查处的案件中,因涉案人员间关系稳定,诸如收受回扣等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犯罪时间跨度较大。医药代表为了在交易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利益,按照约定的时间间隔(多为按月或按季度)向一些医务人员支付回扣,促使医生在对患者进行诊疗的过程中多开此药商代理的药品,以增加自身代理的药品销量;与此同时医生在此过程中也得到了相应的好处费,实现“双赢”。
5、案件侦破难度较大
医疗系统职务犯罪涉案人员普遍反侦查能力较强,案发前建立攻守同盟,作案采取单线联系现金交易,案发后相互推脱,互不承认,渐已形成一套完整稳定的运作体系,整个过程复杂、隐蔽。同时,医药领域职务犯罪多为贿赂犯罪,证据主要是言词证据、间接证据,侦查难度较大。此外,犯罪嫌疑人往往假借各种名目掩饰犯罪行为,以逃避法律制裁。从查办的案件看,药品、器械采购环节的贿赂方式既有“明扣”也有“暗扣”。“明扣”给医疗单位,“暗扣”给集体分配,或者直接给个人。一些行贿人将行贿美化为礼尚往来,或借用其他方式掩盖,如提供生活财物,办送高档消费会员卡,邀请外出旅游度假、参加学术研讨会或产品推介会、组织文体娱乐等等。
医疗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方法如组织辖区内相关医院纪检监察及重点岗位人员前往区法院旁听受贿案庭审,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庭审观摩、廉政海报展示、警示片展播等活动,帮助医务人员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精心编写“医疗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来自检察官的建言”系列书籍,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提示重点环节的廉洁风险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完善该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通过组织庭审观摩、廉政海报展示、警示片展播等活动,帮助医务人员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如组织辖区内相关医院纪检监察及重点岗位人员前往区法院旁听受贿案庭审,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