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可以报警。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
在实践中,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索赔:
1、与工地负责人协商,要求赔偿。协商是解决纠纷最好最快的方式,如双方能协商合理解决赔偿问题的,对双方都有利。
2、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责索偿。
受害人要能够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施工噪音行为。可通过报警记录、环保局反馈及鉴定部门进行噪音鉴定的报告等,确认施工噪音行为存在。
(2)损害事实。自身受到了哪些损失,如身体健康危害、财产损失、精神损害等。
(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如工地与房屋距离过近、鉴定部门的鉴定结果等。
噪声基本分为四类:
1、工业噪声,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2、建筑施工噪声,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3、交通噪声,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道路机动车归公安等各行业部门管辖。
4、社会生活噪声,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原则上归公安机关,但有两处例外: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及商业固定设备、设施的正常噪音问题。
如居民在小区内感觉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扰,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如果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无果,业主可自行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