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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的行为有哪些?强迫卖淫一般怎么判?

2020-10-05
导读:在我国,很多被拐卖的少女都被强迫卖淫,这些犯罪人以组织强迫卖淫获取非法收益。那么强迫卖淫的行为有哪些?强迫卖淫一般怎么判?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强迫卖淫的行为有哪些?

  实践中主要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采用对他人殴打、虐待、捆绑或以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断绝生活来源相威胁,或利用他人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采用挟持的方法迫使他人卖淫。

强迫卖淫一般怎么判?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强迫卖淫罪和强奸罪的区别是什么?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由于本罪在客观上亦表现为以暴力、胁迫等方法强迫被害人与他人发生性行为,故与强奸罪就有了若干相似之处。但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

  1、二者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与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

  2、二者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又可以是男性;而强奸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

  3、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本罪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为了获取钱财而强迫他人卖淫;强奸罪的行为人则是为了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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