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侵权的基本要件是:
1.行为人对于特定人名誉仅受侵害的事实主观上存在过错,并通过不正当的违法行为表现出来;
2.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对特定人权利的保护性规定,且不具有免责事由;
3.行为人针对特定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且该行为须为社会公众所知悉,并影响到社会公众对该特定人的评价;
4.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直接给特定人带来了名誉方面的损害后果。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侵犯名誉权的方式包括:
(一)侮辱(二)诽谤(二)诽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民法通则》第101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任何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