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的。
机动车报废不可以当作废铁出售或转让。须遵守相关的机动车报废制度。机动车报废制度是指对于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国家强制回收拆解,防止其被重新组装重新上路行驶。所谓报废的机动车,是指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等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的报废标准主要是依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予以确定。对于机动车的报废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包括行驶公里数、使用年限、车型、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报废车辆严禁买卖。国务院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报废车辆用油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拆解报废汽车。
1、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稳定性极低,容易酿成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2、报废车辆使用年限长,尾气超标严重。由于报废车辆受技术限制,发动机功率不足,车辆尾气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同时也污染环境。
3、报废车辆侵权行为多,路面管控困难。报废车多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肆无忌惮地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屡见不鲜,电子警察进行违章拍摄因套牌、假牌等问题造成不必要的侵权行为。
4、报废车辆后遗症状多,社会矛盾复杂。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报废车辆车主不但要独自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报废车主选着逃逸或不愿承担责任所产生不少的社会矛盾。
我国《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下列机动车禁止交易:
1、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各类机动车;
2、虽未办理报废手续,但已达到报废标准或在一年时间内(含一年)即将报废的各类机动车;
3、未经安全检测和质量检测的各类旧机动车;
4、没有办理必备证件和手续,或者证件手续不齐全的各类旧机动车;
5、各种盗窃车、走私车;
6、各种非法拼、组装车;
7、国产、进口和进口件组装的各类新机动车;
8、右方向盘的旧机动车;
9、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经营的其他各种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