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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会没收婚前财产吗?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2021-01-13
导读:在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的同时,一般都会附加财产刑,具体根据个人罪行没收个人财产。那么没收财产会没收婚前财产吗?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没收财产会没收婚前财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首先,被判处没收财产,只能没收属于被执行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个人的婚前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的部分,比如双方共同存款的一半,双方共有房产价值的一半等等。其次,夫妻另一方的合法财产,不得没收;同时,在没收财产时,法院应当参照上年度当地政府公布的居民最低生活费标准,为被执行人和所扶养家属,保留维持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费用,包括由被执行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赡养的父母所必需的费用。

  实践中有两种情况:

  1、如果双方的唯一住房,是使用一部分赃款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应当被查封、拍卖,并将其中包含的赃款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作为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2、如果该房产是使用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购买的,只能把房产中属于被执行人的部分,予以没收;但是,一旦执行,往往造成夫妻另一方和未成年子女无房可住,严重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因此,这一执行方式通常很难落实,没收财产“空判”的现象大量存在。当然,实践中,有的法院也会将唯一住房拍卖,将属于被执行人的部分予以没收,剩余部分归还给夫妻另一方,由夫妻另一方再去另外购买住房或者租房。

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没收个人财产如何执行?

  1、关于罚金的执行。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2、关于财产刑的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对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分子,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财产刑的财产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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