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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的条件是什么?危房改造的程序是怎样的?

2021-02-03
导读:农村的许多住房都是由村民相互认识的人搭建的,往往没有专业的施工团队建的牢固,长久下来房屋可能就会变成危房,根据规定符合危房的住户可以申请危房改造。那么农村危房改造的条件是什么?危房改造的程序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危房改造的条件是什么?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危房改造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受理。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应在每年1月至2月底前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工作。调查统计在册的农危房户的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年人均收入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情况。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补助申请表。

  2、民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调查核实。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居住房屋危险情况、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是否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

  入户调查时,至少有1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调查人员和户主应分别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在调查房屋危险程度时,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 (试行)》的标准进行评定,同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房屋危险程度确定后,由乡(镇)家危改领导小组指派技术人员进行复核。

  三、一榜公示。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注明理由。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

  四、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人员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危改对象进行户户见面,实地审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复查、核实完毕后,将符合补助条件的拟补助申请人名单、拟改造方式和拟补助标准张榜公示。

  五、二榜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 (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改造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六、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批。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汇总各乡(镇)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组织重点复核及抽查,并对申请人、申请方式、补助资金作出审批决定。

  七、三榜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

  八、批准改造。公示期满列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成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对象。不予批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农村危房鉴定标准是什么?

  农村危房鉴定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具有专业知识或经过培训上岗的专业人员,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性进行鉴定。

  目前一共划分为4个等级:

  A级为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C级为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将评定为C级或D级的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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