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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吃喝属于违反什么规定?公款吃喝算贪污?

2021-07-23
导读:过去拿着公款吃喝好像大家都心知肚明。现在打黑反腐,不允许这种公款吃喝的行为。那么,公款吃喝属于违反什么规定?公款吃喝算贪污?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公款吃喝属于违反什么规定?

  违反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的,依据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由纪检和监察机关做出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公款吃喝金额达多少违规?

  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给予党纪处分。

  《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规公款吃喝问题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公款吃喝算贪污?

  算贪污的。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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