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的,依据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由纪检和监察机关做出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给予党纪处分。
《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规公款吃喝问题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算贪污的。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