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拘留人,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首先要明白什么是拘留,以及我国有哪些强制性的措施。首先是拘留,从本义上理解,拘留即为扣留,拘禁。拘留分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两种类型。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的时候,可以对需要侦查的对象采取措施,依法进行暂扣。而行政拘留作为行政处罚中罪严重的处罚的,其根据的是治安管理条例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其最常时间不得超过15日,如有叠加,合并处罚时,时间也不得超过20日。
同时,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满的,应当是提起行政复议,之后在提交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当对于刑事拘留不满的情况时,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处理,此时属于刑事诉讼法的管辖范围。除拘留以外,司法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能够顺利进行,将采取其他的青汁措施,包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方式进行。
因此对于派出所的拘留行为,首先应当明白其行为是否是拘留,有时候派出所会进行持有传唤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协助调查,一般时间是不超过8小时。其次是清楚了解其拘留的主体是公安部门还是派出所。因为派出所是没有权利进行拘留的,但是安工部门则有权进行。同时公安部门可能在面对特别情况的时候,是有先行拘留的权利。
依据我国拘留所条例的规定,当事人被拘留的,是不需要交纳生活费的,拘留期限的生活费用,由国家财政经费进行支付。
相关法律规定
《拘留所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拘留所。拘留所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六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建设标准,设置拘留区、行政办公区等功能区域。
第七条 拘留所依照规定配备武器、警械,配备交通、通讯、技术防范、医疗和消防等装备和设施。
第八条 拘留所所需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拘留分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一定会留案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前科劣迹”,因为行政拘留其实就是对某一种已经能够认定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所以肯定会留下案底,记入档案。
行政拘留是对违法嫌疑人的处罚。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 侦察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当保送检察院批捕。
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就是说释放,视情况而定也可以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被刑事拘留以后有可能会有案底(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是还有条出路就是无罪释放,这样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
在我国,拘留分为了很多种,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其中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属于强制措施,而行政拘留则是一种处罚。其中仅仅针对刑事拘留才有可能涉及到保释的问题,也就是取保候审。如果是刑事拘留,同时满足了相应条件的,申请保释可能性也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