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
1、 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民事诉讼法》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执行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4、先提交执行申请书,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书生效时间有不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一经作出后判决书就生效;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15日内未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判决书的送达对象是什么?”的问题回答,欢迎阅读观看了解。还有任何的问题可以在大律师网站致电客服,我们会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