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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2024-04-11
导读:当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结果不满意时,他们有权利选择进一步的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包括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未能达成一致或者对调解结果不满意,他们可以自调解终结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仍然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我国法律为劳动者提供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调解终结的决定。当事人对调解终结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调解终结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同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不成的劳动争议,有无权直接进行司法程序?

当劳动争议调解不成时,当事人有权选择进入司法程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劳动争议解决的一般流程是“调解-仲裁-诉讼”。首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尽量通过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这表明,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唯一途径,当事人有权选择诉讼。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条法律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的完整流程,其中包括在调解和仲裁后,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当劳动争议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完全有权直接进入司法程序,寻求法院的判决。

当劳动者对劳动争议调解结果不满意时,不应视为最终结果,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的解决。在此过程中,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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