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雇佣残疾人运输毒品主犯被判处死刑

大律师网 2011-08-04    100人已阅读
导读:6月29日上午9时30分,浙江省温州中院联合温州新闻网对一起运输毒品案件庭审进行全程视频直播,并首次通过微博

  6月29日上午9时30分,浙江省温州中院联合温州新闻网对一起运输毒品案件庭审进行全程视频直播,并首次通过微博同步直播。网民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足不出户近距离观看庭审现场。此次庭审直播活动是温州中院2011年禁毒宣传月活动中又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该院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之一。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孙学利死刑。


  经审理查明,2009年7月初,重庆籍男子孙学利雇佣残疾人邱成华(已判决)将五包毒品从重庆市梁平县运往浙江省乐清市,并指使其舅父尹国胜(已判处)在乐清市接应。同年7月6日上午,邱成华携带毒品从梁平县抵达温州市,后转乘客车途径乐清市北白象镇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其携带的五包毒品全部被查获,其中海洛因约500克,冰毒约200克。同日,尹国胜在乐清市乐成镇一路口准备接应邱成华时亦被当场抓获。孙学利潜逃二年后被抓捕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学利为牟取非法利益,组织他人运输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孙学利在运输毒品犯罪中起组织、策划者、指挥作用,罪责最为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涉案毒品数量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