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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八一桥有炸药被判编造虚假恐怖信息

大律师网 2011-09-08    100人已阅读
导读:中国大律师网sp; 8月22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对江西首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夏某被一审判

  中国大律师网sp;  8月22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对江西首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夏某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今年5月30日上午10时30分许,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的信访平台内,出现了内容为“八一桥有炸药,请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和“死”的恐怖信息。江西省公安厅接报后,立即调集警力对八一大桥进行排查。当天上午,警方在八一大桥设置了安全警戒线,屏蔽现场,随后展开拉网式搜索。直至下午18时许,警方才结束排查工作,但是并未发现任何疑似爆炸物。警方随后对散布恐怖信息的源头展开调查,发现原来是家住新建县的夏某, 为了发泄对政府不满情绪,于案发当日在家中化名“甘甜”,使用虚假注册信息账户,多次登录相关政府网站信箱和网上信访系统发布“八一桥有炸药”恐怖信息。


  5月31日,警方在南昌市洪城路国贸广场将夏某抓获,依法收缴了他的笔记本电脑,进行电子物证检查,发现电脑在今年5月30日有多次登录省人民政府的政府信箱及网上信访系统的上网记录。 6月16日,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对夏某依法批捕并公诉。8月22日,东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夏某因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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