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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土资源部一处长受贿800万被判无期

大律师网 2011-09-30    100人已阅读
导读:今天上午,因受贿800万元,原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沙志刚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

  今天上午,因受贿800万元,原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沙志刚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据了解,这位处长1998年抗洪中曾带领6名专家攻克难关被洪水状况进行准确检测而做出杰出贡献。


  据了解,今年45岁的沙志刚大学毕业后曾被分配到了一家测绘公司从事野外工作,两年后即被当时的国家土地局录用。1998年抗洪救灾时,沙志刚带领专家队伍攻克一道道难关,顺利完成了对洪水淹没耕地和农村居民点状况的监测,得到了高度评价。但是,业务上的成就却没能阻止他的腐败之路。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期间,沙志刚利用担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等职务便利,在一项专业资格考试过程中,向参考的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泄露考试内容,并为该公司承揽相关项目等事宜提供帮助。为此,沙志刚以股份收益为名,多次非法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汛(另案处理)给予的好处费共计840余万元。


  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指控,沙志刚曾为另一家公司违反规定承揽项目提供帮助,为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沙志刚的要求,违反规定以高出市场价200万元的价格将部分项目分包给了沙志刚指定的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随后沙志刚在贾汛的帮助下将上述款项非法占有。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沙志刚受贿800万元,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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