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曾报道,网传厦门一“房婶”一年内买下9套房。昨日,记者走访数家售楼处了解到,确实有人借用别人名额买房。对此,有关人士认为,虽然采取这种方式能避开厦门现行的限购政策,却极易造成产权纠纷甚至可能“房财两空”, 极不可取。
售楼处:投资客多采用“借名买房”
2010年,厦门首次出台限购令,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2011年2月21日,随着“国八条”的出台,厦门限购令升级,“厦门家庭”禁购3套房,“外地家庭”禁购二套房,没有在厦缴交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的“外地家庭”禁购房。
限购政策下,厦门“房婶”如何做到一年买9套房呢?在厦禾路的一售楼处,在记者表露出对借身份证买房的疑虑时,售楼小姐称,借别人的身份证不仅可以成功避开限购政策,还可以到银行贷到款,甚至可以规避高首付。在仙岳路一售楼处,售楼小姐坦言,大多数手头有闲置资金的投资客,为了应对限购政策,多采用“借名买房”的方式,规避高首付和限购令。
部门:超过两套房无法办购房手续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李处长表示,“限购政策施行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即使能签买卖合同,也无法在房地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因此,厦门“房婶”绝对不可能用她本人的名字买到9套房。
李处长介绍说,每套房子的买房手续,在房管部门都有详细的备案,一个家庭超过两套房,就不可能再为其办理购房手续,网传的厦门“房婶”一年内成功买下9套房,要么是她确实在帮别人买房,要么就是她采用了不合法的操作方式,“比如像网上所说,借亲朋好友的身份证买房,如果是这样,我们就无法监控到”。
律师买房恐将“房财两空”
厦门某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介绍说,大多“借名买房”者基本是父母或子女关系,也有一些人铤而走险,以朋友的名义购房。由于“借名买房”的数量不断增加,由此引发的民事纠纷也呈上升态势,如此购房,很容易造成购房者“房财两空”。
陈律师提醒说,“借名买房”实际买方与名义买方都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在出现纠纷、造成官司时,很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借名人”最终无法实现获得房屋产权的目的。而对于名义买方来说,面临一旦实际买方违约被卖方追究违约责任及按揭期间被银行起诉等风险,同时也造成日后自己购房被认定为二套、贷款困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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