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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未婚母亲杀婴案频发

大律师网 2013-11-19    100人已阅读
导读:五年来,深圳宝安共发生10起未婚妈妈杀婴案。昨日,宝安检察院公布了深圳杀婴案调查书,据称,社会地位低下及

    五年来,深圳宝安共发生10起未婚妈妈杀婴案。昨日,宝安检察院公布了深圳杀婴案调查书,据称,社会地位低下及生存状态恶劣是未婚妈妈杀婴的根本原因。

  她们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她们学历不高,大多数只读过小学、初中,还有人是文盲,最大的23岁,最小的才16岁。据调查,她们大多来自穷地方,家庭条件不好。

  来到深圳这座大城市里,她们在工厂或理发店等地方干一些较为底层的工作,工资收入水平很低,社会地位也比较低,生存状态比较恶劣,能不能养活自己,都是一个大问题。

  其中一些人,生产前甚至不知道自己怀孕了。性知识的缺乏导致她们在面对生产时,不知失措。不了解生育知识使得这些未婚妈妈自己在生产时也濒临死亡。意外怀孕并生产后,也根本无力抚养小孩。如果“未婚爸爸”并不支持这个孩子的降生,那么这些“未婚妈妈”就更加孤立无援。

于是,她们做出了极端的行为。

  有些人,在产下婴儿后,把孩子从厕所窗户或住宿地阳台抛下;有些人则把孩子扔到厕所垃圾桶内;还有的人用手捂住孩子的嘴巴使其窒息或使婴儿在便池内溺水而亡。

检察官说,她们涉及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她们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检察官表示,根据他们的调查,这些杀婴的未婚妈妈一般不认为杀婴是犯罪,而只是处理个人财产。严重缺乏法律常识是她们作出极端举动的原因之一。其他原因还有未婚先孕的羞耻心等。

  检察官呼吁:给予未婚妈妈更多关爱、包容与帮助。政府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专门针对未婚妈妈提供各种物质、医疗保障,彻底解除其未婚先孕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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