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健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

大律师网 2014-03-11    100人已阅读
导读:3月9日下午在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贺军科委员代表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作了大会发言,题
    3月9日下午在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贺军科委员代表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作了大会发言,题目是《突出特殊优先保护 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革,我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出现了不少新问题。如何破解难题?
  “参考各国通行的做法,在立法司法和政策制定中,未成年人应受到优先保护。”贺军科委员说。
  贺军科委员建议,应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程度的保护,变“软法”为“硬法”,编织起更加严密的法律保护之网。
  “加快完善国家监护和救助体系。”贺军科委员说,明确政府在未成年人救助方面的主体责任,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等试点经验。建立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明确强制报告制度,完善临时监护程序,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照料,确保他们得到有效监护和及时救助。
  贺军科委员还建议,要加强监管治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要大力推广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强化家庭的监护和教育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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