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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发出通知:学习宣传张飚同志先进事迹

大律师网 2014-04-09    100人已阅读
导读:中央政法委员会近日下发学习宣传张飚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全体干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中央政法委员会近日下发学习宣传张飚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全体干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基本任务,把张飚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教材,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检察员,2011年退休。从事政法工作32年,牢记宗旨,忠诚履职,秉公执法,勤勉敬业,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先进个人。2013年,他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入选中央电视台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通知指出,张飚同志是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优秀代表,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他胸怀远大理想,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几十年如一日,始终坚守在检察工作第一线,恪尽职守,默默奉献,从无怨言,从不懈怠;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竭力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注重加强与在押人员沟通联系,宣讲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他们的贴心人,帮助维护了监管场所的秩序;他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以坚韧执着的实际行动托起公正的天平,感染、激励办案人员严格公正司法,唤起广大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他始终坚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执法不徇私情,遇事坚持原则。始终坚守清廉的底线,虽然家庭不富裕,仍然安之若素,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不接受与公务有关的任何吃请和礼物。

  通知要求,全体政法干警要学习张飚同志坚定信念、忠实履职的政治品格,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和价值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学习张飚同志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保障;要学习张飚同志敢于担当、秉公执法的职业精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让老百姓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学习张飚同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恪守职业道德,坚守职业良知,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廉洁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始终保持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职业本色。



    张飚,男,汉族,中共党员,陕西蒲城人,1951年9月出生, 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80年2月调入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2011年退休。

  收获荣誉:张飚从事政法工作32年,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先进个人。2013年,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入选中央电视台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先进事迹:先后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其中发现问题依法复查7件;参与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12件,出庭支持公诉12件;先后监督纠正了9名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将被判处死缓、服刑期间以请假为由脱管失控达8年之久的服刑人员抓捕收监;为监狱警察以及服刑人员讲法制课40多次。

  典型事例:2007年,在一次监区巡查中,张飚发现并依法受理服刑人员张高平不服判决、坚称无罪的申诉后,针对案件诸多疑点,克服重重困难,顶住各种压力,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5年多时间里,他坚持不懈地依法开展查证工作,先后发函调取大量重要证据材料和佐证张高平、张辉叔侄被冤枉的关键线索,5次跨省转递申诉材料、提供证据线索、反映案件疑点,直至张高平、张辉叔侄被改判无罪,让公平正义得到伸张。



    “不知‘时间都去哪了’!”

   “退休两年多来,我感觉比上班时还忙。”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全国模范检察官”、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检察官张飚笑着用上了当下网络流行语。

  张飚,因为长期调查并推动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杀人冤案平反,现在声名远扬。

  发挥余热帮助求助者

  退休后,张飚有了新“领导”:外孙子。

  而刚上小学的外孙对姥爷的评价是:“这个张飚,有时候也不是很听话,还动不动教训我呢!”

  张飚退休后,多数时间和老伴儿住在女儿家,和大多数退休老人一样,每天7点前起床,锻炼身体回来的途中买好菜,回到家中要做外孙想吃的饭,还要在外孙放学前赶到校门口等候。晚饭后,则要陪老伴一起散散步。

  “我曾带着外孙一起修树枝,告诉他剪掉的树枝都是不好的,就像人们犯了错误要及时改正一样。希望通过早期的教导给孩子灌输正确的做人准则,希望他以后犯了错也能及时纠正,不要酿成大错。”张飚说,正如同张氏叔侄冤案最后能够平反,离不开办案机关敢于承认错误、纠正错误。

  随着张氏叔侄被无罪释放,不少当事人慕名前来找张飚帮忙,他总是尽可能抽时间给出中肯的建议;不少单位、组织请他去做巡回演讲,他都会精心准备。他经常会接到求助者的电话,也收到了不少的求助信件,也会收到“铁杆粉丝”表达敬意的来信。

  在张飚家里,记者看到,不大的房间里,桌上、床上、茶几上,到处堆摞着求助材料和法律书籍。

  “正义有可能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我虽然已经退休,但身为老共产党员、退休法律工作者,我愿用我的专业知识给求助者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咨询解答,尽量引导他们通过正常渠道依照法定程序反映诉求。"”张飚说,他希望从事法律工作的同仁们共同帮助那些真正有冤在身的人,也希望向他求助的群众还是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等待答复。

  “您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您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今后的目标就是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我马上就要踏上社会,曾经无比迷茫的我,从您身上看到了坚定的信念!”

  这些内容出自不久前辽宁省丹东市第四中学高二(3)班30余名学生分别给张飚所写的信件。

  班主任卫齐在信中写道:“您坚持不懈用自己的善良之举托起了正义的天平,激发了学生对于法律的敬畏和崇敬。”

  张飚在给孩子们的回信中说:“非常感谢同学们,你们朴实的话语让我落泪。你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中流砥柱!祝你们早日成材报效国家!”

  “见到各位很亲切,很荣幸也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和各位检察官讲讲我的感受……”近日,张飚和他的报告团队来到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与检察官们分享他的故事。

  “自32年前加入检察队伍,我就深爱着自己的工作。而我今天能站在这里,并不代表我比其他的同事更优秀,我只是履行了作为一名检察官的职责……”在热烈的掌声中,张飚饱含深情地开始了题为《信仰的力量》的演讲。

  张飚声音高亢:“我永远忘不了他那张充满冤屈的脸,这时我想到了自己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的职责。”充满激情的讲述不时引发现场检察官们的共鸣。

  “虽然以前就看过、听过、学习过张飚检察官的事迹,但在现场聆听他本人的讲述还是很受震撼和教育。他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很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做好了本职工作,这值得我们每位检察官学习。”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玛依拉·米吉拉在听完报告会后说。

  坚信法治中国指日可期

  “冤假错案不仅对当事人是一场灾难,而且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影响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张飚对记者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法治梦’也是‘中国梦’,我也有梦想,虽然我现在已经退休,但我的梦想是能多做一点事,争取多为有诉求的人提供一些法律帮助。”

  令张飚欣慰的是,中央政法委不久前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针对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证明标准、保障辩护律师权利等作了重申性规定,并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明确要求。近日,中办国办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提出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这些都将更有利于发现和预防冤假错案,我坚信法治中国指日可期。希望广大政法干警不断提高法律水平和业务水平,办理每起案件都要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共同为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张飚说。

  “虽然我已经退休了,但党员的身份永不退休,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心永远不会退休!”这是张飚在一次新疆政法系统会议上做报告时发出的肺腑之言。

  采访结束时,张飚拿过记者的采访本,写下了这句话——

  我要对得起“全国模范检察官”这一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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