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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受贿1100多万被公诉

大律师网 2014-07-15    100人已阅读
导读:近日,记者从内蒙古检察院获悉,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原巡视员张少甫因涉嫌受贿罪被
    近日,记者从内蒙古检察院获悉,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原巡视员张少甫因涉嫌受贿罪被内蒙古检察院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提起公诉。

  据介绍,张少甫历任巴彦淖尔盟磴口县委副书记、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市长、巴彦淖尔市委常委、统战部长以及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巴彦淖尔市委巡视员。1999年后,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升迁、资金申请、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审批等事项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贿赂。2013年10月18日,张少甫被刑事拘留,同月28日被执行逮捕。2014年4月11日,被双开。

  经依法审查查明,张少甫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17万余元。

  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认为,被告人张少甫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总计人民币11174079.10元,数额特别巨大,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廉洁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第386条、第383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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