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信用超市需植根法治土壤

大律师网 2015-06-09    100人已阅读
导读: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诚信环境的建设,强化公众诚信意识,以社会征信系统的建立完善,提高全民的诚信素养。6
  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诚信环境的建设,强化公众诚信意识,以社会征信系统的建立完善,提高全民的诚信素养。

  6月6日是“信用日”,芝麻信用和全时便利店一起,在北京建国门附近进行了一次“无人超市”实验,便利店内没有任何收银员,顾客可以通过支付宝扫码或者现金来自助买单,是否付钱、付多少钱都由顾客自己决定。在“无人超市”现场,有三位女性现场拿走了价值昂贵的货物,而没有付钱;还有人往返好几次,拿走数袋价值不菲的烟酒,并只支付了十元钱。

  无人超市、无人收银的“信用超市”模式,实际上就是信用消费,这在一些国家已经司空见惯。从货物选购、价格结算,到付钱、找零和装袋,全程都由顾客自助完成,不仅方便,也省却了超市的人力成本、提升了运营效率。为什么国外流行的这种信用消费模式,到了国内就“水土不服”了呢?关键还是社会信用体系没有建立,缺乏诚信的社会氛围,缺乏诚信社会的法治保障。

  要让“信用超市”从实验真正迈进现实,成为社会常态,需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诚信环境的建设,强化公众诚信意识,以社会征信系统的建立完善,提高全民的诚信素养。这其中,完善诚信立法、推进法治建设,打造诚信社会的法治土壤,才是关键和保障。

  首先是以诚信法治的思维判断是非善恶标准,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理念;其次是以诚信法治的明确规则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倡导保护诚信。这个方面,美国的《消费者信用保护法》、日本的《信用业规判法》可供我们学习借鉴;再次是以法治的强制手段有力惩治失信,比如将失信者“黑名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让其“一时失信、处处难行”,树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的强烈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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