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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结婚证办理程序

大律师网 2015-09-08    100人已阅读
导读:有很多在异地生活、工作的男女想在异地结婚时都会面临跨省结婚的问题。比如说:我是广东省的,她是山东省的,

有很多在异地生活、工作的男女想在异地结婚时都会面临跨省结婚的问题。比如说:我是广东省的,她是山东省的,我们在浙江省省,我们能办结婚证吗?跨省结婚证怎么办理?有什么条件?有什么程序?

  跨省结婚证怎么办理?其实所有结婚证的办理程序都是一样的: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不过,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因此,若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需到男女双方的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证,不存在在非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办理跨省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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