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健全的股票发行制度是证券市场建设的基础环节,我国经历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的发展演进,如今股票发行注册制也在逐步推行当中。本文提出我国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三个问题,并从证监会、发行公司、投资者、会计师事务所方面多角度提出建议。
我国证券市场自成立以来经历了多次改革,但长期以来仍存在着行政干预因素,审批制到核准制的改革也只是干预程度的减轻,这极大地影响了市场本身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股票发行注册制是一种证监会只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而不对发行人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的制度,将权利全部下放市场,正是如今发展的大势所趋。在我国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它能够推进我国市场体系的成熟,全方位促使社会进步,而且可以为一些公司提供上市机会,开辟一条融资新途径,同时使得发行股票的程序简单化,上市所需时间变短,达到效率提升。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这期间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一、我国在转变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一)造成市场混乱
相对于核准制,少了对发行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的判断,这将有可能导致垃圾股增加。在核准制制度下,证监会还需对发行人的法人治理结构、营业性质、资本结构、管理人员素质、公司竞争力等内容进行关注,而以上内容都是证监会在市场选择之前对于未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一种预测和对于未上市股票的一重筛选。如果缺少了这种初步的内在分析,只要符合上市的硬性指标,一些经营能力弱甚至是不能保证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经营的公司也可以通过审核。这种混水摸鱼的现象很可能造成市场的混乱,为投资者造成困扰,带来风险。另外,注册制的实施增加了证券市场的自由度,而这会增加非法分子恶意炒作市场的可能性。
(二)上市公司不能筹到足够资金
为筹集资金而发行股票,这是公司发行股票的基本原因和目的。注册制改革使市场门槛降低,股票数量增加,而买方是有限的,供大于求,导致股价降低,很可能这些公司只是得到这样一个机会却不能达到预期的筹资效果。而且公司股票上市,需要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如果原本筹资的目的没有很好的完成,则会加大资金周转的风险。
(三)对投资者要求较高
注册制将选择权完全交给市场,这意味着对投资者考验的加大,对投资者的知识储备和经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股票注册制转换的初始阶段,达不到股民整体投资水平的提升,则会导致更多股民投资失败。截止至3月14日,深交所上市公司1578家,上交所959家,试想如果在注册制下,会有更多的公司上市,投资者需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增大了股票投资的投机性。
二、多角度提出建议
目前采用注册制的代表国家有美国和日本,我国此次正式提出股票注册制预示了一种国际化发展趋势,相信在未来也会为中国资本市场带来新的机遇,但我国的当务之急是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市场体系。
(一)证监会角度
第一,证监会应完成角色转换,由原先的事前审核到现在的运行中监督。切实做好投资者保护措施,将工作重心放到市场监管中,制定政策加强对于股票违规操作行为的防范和明确对违法者的惩处标准。第二,应尽快完善退市制度,大量股票涌入市场,许多股票在市场的选择下已不适合生存,如果退市制度制定得不合适,使它们仍可以侥幸生存,占用有限市场资源。第三,可以将证监会与审计相结合,增强证券市场的公正性、透明性,不仅能够改变如今股市中证监会的尴尬位置,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投资者保护。
(二)发行公司角度
发行公司应本着诚信原则,增强信息披露的质量和细节。3月1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式上线,该系统将企业的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进行信息公示和共享,并且企业自身要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国家通过建立这个平台,给上市公司更多机会展现自己,使得资料详实的公司能够从众多股票中脱颖而出,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种广告策略,而且该平台也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晒在阳光下的信息。但是从根本上,企业还是应该着眼于增强自身经营能力,提高经营业绩,只有真正拥有实力的公司才能获得市场的青睐。
(三)投资者角度
投资者需全面提高专业水平,多方面获取信息。在如今改革的前期准备阶段,应时刻关注改革发展趋势,通过用知识武装自己来增强对市场的分析和辨别能力,为注册制的最终实现做好准备。深证和上证网站上有专门的投资者教育模块,实时更新一些教育视频,并就一些常见问题做出解答,这是一个官方学习新知识,关注新动态的良好途径。关于信息获取渠道,投资者可以通过直接观测股票技术指标、浏览微博论坛等网络媒体、分析上市公司报告等传统方式,也可以通过实地调研上市公司和参加投资者研讨会等新方式来增强对公司基本面的了解。
(四)会计师事务所角度
注册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股民的安全感,而审计的目标就是保证合法性和公允性,因此将增加他们对审计报告的依赖性。第一,从职业道德角度来说,一项制度的改革应该引起其对本身专业胜任能力的关注,专业知识技能要保持在当前最新标准要求应达到的水平,而且应该坚持保密原则,不向投资者透露相关内部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敏感关注。第二,从过错行为角度来说,应严防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勾结,尤其是首次上市的公司,由于急于上市,更有可能出现此类问题。另外,对于审计师来说,此类公司往往账务较乱,审计师为降低审计风险,应合理制定重要性水平和审计证据收集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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