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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警察专抢劫强奸卖淫女

大律师网 2016-03-16    100人已阅读
导读:男子冒充警察敲诈勒索、抢劫、强奸按摩店失足妇女,一个月内疯狂作案4起。近日,石峰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
  男子冒充警察敲诈勒索、抢劫、强奸按摩店失足妇女,一个月内疯狂作案4起。近日,石峰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庞某某批准逮捕。

  庞某某系退伍人员,在株洲曾做过保安。去年12月24日,庞某某在一个无名按摩店带走一个卖淫女刘某,在进行性交易后,谎称自己是警察,以将刘某抓到派出所相威胁,敲诈了2000元。刘某最终没有向公安机关控告庞某某。

  得手后的庞某某认为卖淫女害怕被警察抓,不敢报案,更加无所顾忌,变本加厉。庞某某随后在网上买了假警官证、手铐、电棒等,专门挑卖淫女下手。

  今年1月5日,庞某某将田某从按摩店带出后,先与田某进行了性交易。之后,庞某某拿出警官证,谎称自己是警察,并且用手铐铐住田某双手,抢劫了田某的手机一部,逼迫田某汇款3000元到自己的银行账户上,并再次强行与田某发生性关系。

  据悉,从2015年12月24日到2016年1月8日,短短半个月时间,庞某某共作案4起,采用铐手铐、言语威胁、暴力、拍摄裸照等方式敲诈勒索、抢劫、强奸被害人,敲诈、抢劫的财物价值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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