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亿问题疫苗事件”案件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不要让祖国的花朵成为悲哀,希望政府严惩涉案企业,狠抓监管部门责任,一查到底。救救孩子!
19日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通告》,公布涉疫苗案24省份和300个疫苗事件买卖疫苗人员名单。其中,四川17人在列!
问题疫苗接种涉及省份
上游省份(提供疫苗接种疫苗及生物制品)
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江西、重庆、浙江、四川、陕西、陕西、山东。
下游省份(购进疫苗接种疫苗及生物制品)
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辽宁、内蒙古、河南、吉林、江西、重庆、浙江、新疆、四川、陕西、陕西、山东。
多达24个省市区涉案,究竟会有多少孩子遭受疫苗事件问题疫苗的毒手,我们无法想象!
“问题疫苗事件的疫苗”是如何流向市场?
据济南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办案民警介绍,自2011年以来,在未获取任何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庞某某、孙某(母女)二人通过网上QQ交流群和物流快递,联系国内10余个省(市)的100余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非法经营人员,购入防治乙脑、狂犬、流感等病毒的25种人用二类疫苗或生物制品,加价销给全国18个省的300余名疫苗非法经营人员或少量疾控部门基层站点,累计涉案金额高达5.7亿余元。
“问题疫苗事件的疫苗”流向哪些地区?
3月19日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对此案作出回应称,经过梳理发现,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涉及全国24省市,另外还有300名买卖疫苗的人员名单。
“问题疫苗事件的疫苗”有哪些品种?
经对警方提供的关于庞某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封疫苗品种的清单进行核实,发现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12种疫苗无第一类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
什么是二类疫苗?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目前我国将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相对于一类疫苗来说,二类疫苗由于是付费自愿接种,因此利润空间更大。此次事件中涉及的疫苗则是条例中规定的二类疫苗。
接种了此类疫苗事件的疫苗会有什么后果?
据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所副所长、主任医师吴承刚介绍,接种未按规定进行规范冷链存储、运输的疫苗可能产生如下影响:
1.接种的疫苗无法产生保护效果,即接种无效;
2.疫苗长时间处于非规范冷链存储和运输可能导致成分发生变化,接种后不良反应发生几率可能会增加。
面对疫苗事件,家长们该怎么办?
Q:可能接种过现在怎么办?
这些问题疫苗最大的风险在于“可能失效”,导致无法预防对应的疾病。不过,家长对此也不必过度惊慌。比如流感、口服轮状病毒之类的疫苗,一年接种一次,不必过于紧张,只要在今年按时接种即可;而人用狂犬病疫苗所采用的大多是“冻干技术”,对于温度的耐受性比普通疫苗更强一些。
Q:这些问题疫苗是否会有不良反应?
实际上,疫苗的常见不良反应多发生在接种后的24~48小时内,后期再发的可能性很小。即使是狂犬病疫苗这样的,多数人也不用担心。我们要知道,在原新闻中所举的案例,是“假疫苗”所造成的,与本案所涉及的疫苗不同。
Q:还能再接种二类疫苗吗?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专家认为,根据目前的情况猜测,问题疫苗一般是流向了一些不正规的防疫机构,所以,不必过分担心当地正规防疫中心的疫苗,包括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
疫苗事件,案情最新进展?
目前,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已破案21起,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刑拘10人,取保5人。因涉案人数众多,部分人员还未到案,各地还在侦办中。
截止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山西、广东、江苏、湖南、云南、浙江、海南、四川、安徽、河南等省市有关部门对此作出了回应,表示问题疫苗均未流入。
就目前的新闻消息来看,疫苗品种已基本查清,涉案企业也找出了9家,疫苗下落仍在追查中。但对老百姓来说,这样的进展仍然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依然在焦急的等待下一步的调查结果。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