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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晒枪和“公务用枪枪证”

大律师网 2017-02-07    100人已阅读
导读:2月5日中午,有网友在新浪微博晒出了一名小伙在宾馆内持枪的3张图片,并配有一张“公务用枪枪证”,称“明天杀崇州”。
  2月5日中午,有网友在新浪微博晒出了一名小伙在宾馆内持枪的3张图片,并配有一张“公务用枪枪证”,称“明天杀崇州”。“公务用枪枪证”信息显示,配备单位为资阳地区乐至县公安局。2月6日,记者从资阳市(1998年至2000年为资阳地区)乐至县公安局获悉,经初步排查,微博图片中的小伙并非乐至县公安局干警,目前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2月6日,该微博已被发布者“中成哥i”删除。但根据报料者截图,“明天杀崇州!”的微博发布于2月5日12时38分,微博发布时的定位为资阳市乐至县公园路附近。4张配图中,有3张同一小伙在宾馆内持枪的图片,另有1张图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上面能清晰地看出证号、枪号、配备单位、枪型和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显示,枪支配备单位为资阳地区乐至县公安局,枪型为六四式手枪,发证机关为四川省公安厅。

  2月6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乐至县公安局,并将报料者截取的图片发给乐至县公安局。该局表示,乐至警方随即展开了调查。据介绍,目前资阳市已不叫资阳地区(注:资阳在1998年至2000年为资阳地区),最新的公务用枪枪证的证号中也不再有网友晒图中所用的“*”符号。经初步排查,微博中的小伙并非乐至县公安局干警。目前,乐至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相关结果在调查结束后,会及时公布。


(编辑: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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