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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卖场厕所性侵女性未遂被痛殴致死 5名见义勇为群众遭逮捕

大律师网 2017-06-02    100人已阅读
导读:马来西亚一名男子,5月29日下午3时许在卖场厕所袭击一名女子,疑似企图性侵,女子尖叫求救,结果色男遭到众人包围痛殴。
  马来西亚一名男子,5月29日下午3时许在卖场厕所袭击一名女子,疑似企图性侵,女子尖叫求救,结果色男遭到众人包围痛殴。

  3日后该男子宣告不治。据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报道,涉嫌性侵未遂色狼年约30岁,他当时在卖场厕所袭击一名21岁的女子。

  女子指出,当时嫌犯用手盖住她的嘴巴,她尖叫求救随即被嫌犯殴打,但尖叫声已经惊动其他民众,众人赶抵救援女子并围殴嫌犯。

  嫌犯被打到重伤昏迷后送医后宣告不治。当地警方已经逮捕4男1女进行调查。

  我国对于猥亵罪如何量刑?

  猥亵罪与一般猥亵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他人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最后,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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