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16日23时50分许对外发布官方通报称,16日21时许,宝安区西乡金港华庭沃尔玛超市内,一名男子持菜刀伤人。
嫌疑人蒋某某已被抓获,该案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记者从嫌疑人蒋某某家属处得知,他们已接到深圳警方的通知,并表示蒋某某患有精神病。
16日晚10时许,多名网友发布微博称,深圳西乡沃尔玛超市发生砍人事件,并附上了现场图片和视频,记者在图片和视频中看到,沃尔玛超市门前聚集了大量市民、警车及消防车,超市里面的地上躺了数人,旁边都是血迹,一拍摄视频的男子说道:“现在有人受伤,好可怜啊,已经有人伤亡了,不知道多少。”
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大约发生在9点到10点之间,当时自己有朋友进去超市买菜,正遇到砍人场面,“菜都不要了,赶快往回跑”。
据蒋某某外甥称,他们已经接到了深圳警方的通知,电话里告知他们蒋某某在深圳杀了几个人。蒋某某父亲称,其儿子一直都患有精神病,自三四年前出去打工后,他再未见过蒋某某。
蒋某某外甥也表示,目前家中只有他和外公在家,其他亲属都在外打工,同时他告诉记者,蒋某某有精神病,犯病时会打人,并称家里人都被其打过,不犯病时则话比较少。
16日晚,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发布消息,2017年7月16日21时许,宝安区西乡金港华庭沃尔玛超市内,一名男子持菜刀砍人。宝安警方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将嫌疑人蒋某某(男,30岁,重庆人)抓获,并协助120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全力救治。该案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正全力组织救治伤员。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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