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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如何划分?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特点有什么?

大律师网 2019-03-20    100人已阅读
导读:婚前、婚后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从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特点来分析,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如何划分?欢迎大家阅读。

什么叫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特点有什么?

  (一)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如何划分?

  结婚后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如果无约定或者过错,对于离婚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①结婚后,双方通过工作、生产、经营、投资等渠道获得的工资、奖金、收益;

  ②结婚后,双方凭借专利、注册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获得收益;

  ③婚后继承他人的财产或者获赠得到的财产,除了指定给予一方的除外;

  ④其他应该归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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