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申请支付令要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支 付 令 申 请 书
申请人:张甲,男,30岁,汉族,xx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住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头条xx号,电话:xxxxxx。
委托代理人:李丁,北京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 刘乙,男,50岁,汉族,xx公司职员,住北京市东城区x街x号,身份证号:11010119xxxxxx,电话:xxxxxx。
委托代理人:李丙,北京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xx。
请求事项:向被申请人刘乙发出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刘乙给付申请人张甲……(写明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名称和数量)
事实与理由(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书写):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同学关系,2018年9月17日,被申请人找到申请人,声称因(xx事由)手头自己资金不足,向申请人短期借款xx元(大写:xx元),并承诺三个月后一定归还。申请人基于同学感情,相信被申请人并于当天将xx元现金借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当场亲笔书写“借条”一张。该借条载明:……。2018年12月16日借款到期后,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催要欠款,但被申请人或四处躲藏,或声称出差,不接电话,不回短信,至今未按约定还款。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明确,借款数额及借款期限明确具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督促程序申请的规定,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其立即支付欠申请人的借款xx元(大写:xx元)。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