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不是公公的直系亲属没有请丧假的权利,但各单位可以酌情人性化规定。
一、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我国法律未划定直系亲属的范围,在民法领域划分了明确范围的是近亲属。
二、劳动法上关于直系亲属,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有地域性规定,《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丧假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女职工的公婆去世时和男职工的岳父母去世时,经本单元核准,可酌情给以一至三天的丧假。
对于没有地域性规定的环境下,我们需要先确定“直系亲属”指的是哪些人?一般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门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儿女,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等。因此该规定中的“父母”指的是与本身有血缘关系的父母,配偶的父母作为姻亲,并不包罗在直系亲属规模之内。
丧假法定是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时,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 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日起执行。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机关人事工作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派出机构人事工作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死亡后,可请三天(不含往返路程时间)的丧假。
第九十五条 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四条所述假期,相互之间可独立享受。除年休假、婚假和丧假外,均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日。
第七十六条 干部的配偶、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死亡后,可请三天(不含往返路途时间)的丧假。
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等亲属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通知
各主管局,各区、县劳动局、人事局、财政局:
不少单位反映,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等亲属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由于不给丧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要求适当解决,为了适当解决职工的这一实际困难,并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执行,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往返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集体企业原来享受丧假待遇的,也可比照办理。
在法令没有特殊规定的环境下,丧假是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如果丧假假期与以上假日重合的,不再另行给以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