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形式:
1.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2.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费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注意: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内,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同级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报送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最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施行。
1.月最低工资标准
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
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在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在综合考虑各地城镇居民最低收入群体人均消费支出、人均食品支出、恩格尔系数、赡养系数、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指标数据,结合近年来当地经济发展实际而确定的。由于各地物价水平、收入水平有较大差别,最低工资标准差异也会较大。
《劳动法》第49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1. 向“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投诉;
2.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3.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