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
*年*月*日从张三(身份证号:3422******)处借到人民币现金捌万圆整(80000.00元)用于买车,今现金还款伍万元整,尚欠三万圆整,将在*年*月*日前一次性还钱剩余欠款。如逾期未还,按月利率2%(佰分之贰)支付利息。
欠款人:签名 盖章/手印
(身份证号:342**********)
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
联系电话:134******
*年*月*日
注意:“欠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其他例如在履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条”,因此如果出具的是“欠条”并不一定表明两者之间为民间借贷关系。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
2、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楚欠什么人或单位什么东西以及具体的数额,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要署上立欠方个人的亲笔签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摁押手印。
一、法律关系不同
1、借条在法律上是一种经过简化但具备必备条款的借款合同,反映了借贷法律关系。
2、欠条是双方当事人进行结算的一种凭证,反映了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但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原因。
二、产生的原因不同
1、借条产生的原因是借贷,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借款的事实。
2、欠条则可以依据多种事实产生,如借款、买卖、承揽、运输、损害赔偿等事实都可以产生欠款状态,进而产生欠条。
三、证据效力的不同
1、由于借条是一种简化的借款合同,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的实际发生,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院陈述借款发生的事实经过,无需对借条的形成原因进行举证。
2、欠条则因其形成原因的多样性,其本身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形成的真实原因,欠条持有人需要向法院陈述欠款形成的有关事实,还需要就欠款事实形成的原因向法庭进行举证。
四、诉讼时效的不同
1、借条的诉讼时效。
(1)如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则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果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应给借款人必要的准备时间。此时,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二十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
2、欠条的诉讼时效。
(1)如欠条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欠条的诉讼时效与借条一样,都是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则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从欠条出具的次日起三年。如果债权人在三年内未主张权利的,则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