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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期限计算方法是什么 2020年行政许可期限相关规定

大律师网 2020-07-22    100人已阅读
导读:行政许可期限计算方法是什么 2020年行政许可期限相关规定是怎样的?针对这些疑问,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内容,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往下阅读了解吧,希望能有所帮助。

行政许可期限计算方法是什么

  1、初审时间是否计入最终作出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的期限内,分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未经初审部门同意,申请人的申请就不能向上级行政机关报送的,初审构成一项独立的行政许可,初审时间适用《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有关期限的规定。二是,无论初审部门是否同意,初审部门依法都有义务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级行政机关,申请人无需重新提出申请,初审时间适用《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三条有关期限的规定。

  2、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会签其他部门属于行政机关之间的内部工作程序。对申请人来说,行政许可的期限仍然适用行政许可法有关期限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克服官僚主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有关问题的通报》(国发[1999]9号)的要求,各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者会签文件时,协办部门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失职。

  3、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果依法需要进行咨询评估、评审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咨询评估、评审所需时间可以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三节规定的期限内,但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4、根据《行政许可法》,无论行政许可是单独提出申请,还是打捆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都适用行政许可有关期限的规定。对于集中批复、分批批复,《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有关期限的规定。

  5、对于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期限,《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对此未作明确规定。对行政机关审查被许可人变更行政许可申请的期限,单行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单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单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适用行政机关对初次行政许可申请审查期限的规定。

行政许可期限相关规定

  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4、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5、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

行政许可期限含法定节假日吗

  《行政许可法》第八章 附则

  所谓附则,一般是法律文本的附属部分,主要对实施日期有关专门术语以及与过去相关法律的关系等内容作出规定,一般不对实质性内容作出规定,即不对权利与义务作出规定。本章共两条,主要对许可期限和实施时间作出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二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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