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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二胎什么时候开放的?计划生育三胎新政策2020有消息吗?

大律师网 2020-07-22    100人已阅读
导读:我国的生育是国家调控的,为了防止人口过快增长负担重,而自开放二胎以来,独生子女政策已经正式成为过去式,当下民法典也已然删除计划生育内容,想必不久之后就会开放三胎的,虽然当下生育负担重,但还是不乏有喜欢孩子的夫妻都希望能够所生几个孩子。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计划生育”相关内容,那么,计划生育哪年开始实施?计划生育二胎什么时候开放的?计划生育三胎新政策2020有消息吗?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计划生育哪年开始实施?

  早自6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许多城市就已开始宣传和实施计划生育,但它们多是倡导性的、局部性的。只是到了1970年以后,全国广大城乡才普遍开展计划生育,而且力度越来越大,对我国生育率的下降产生了明显的作用。因此,我们根据许多专家和学者的意见,将1970年作为估算我国因实行计划生育而减少的出生人数的时间起点。 1982年党的十二大确定计划生育为基本国策. 2001年12月29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经全国人大通过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

计划生育二胎什么时候开放的?

  2016年1月1日起开放“二胎政策”。

  根据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三、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七)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善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

计划生育三胎新政策2020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但只是删除计生内容,并不是放开三胎。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了全面二胎开放生育政策,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对于什么时候放开三胎政策目前相关部门并没有发布明确的规定说明,具体的全面开放三胎时间以国家发布的规定为准。

  目前在我国部分地区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生育三胎的,下面是黑龙江省生育三胎政策规定:

  黑龙江省生育三胎规定:

  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该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除少数民族和特殊家庭之外,边境城市人口也可以生育三胎。

  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基础上,规定有六种情形已经生育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1、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城内定居的

  2、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

  3、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和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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