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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条件规定都有哪些?缓刑刑期如何计算?

大律师网 2021-05-29    100人已阅读
导读:缓刑条件规定都有哪些?缓刑刑期如何计算?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有什么?

  缓刑条件规定都有哪些?

  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例如,有的虽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但根据其具体情节和为了教育其本人,预防其再犯罪,有必要付诸执行的,不能缓刑。或者本人虽有悔改表现,但判刑较重也不应当适用缓刑。

  此外,刑法规定,对于反革命分子和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刑期如何计算?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有什么?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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