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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需要什么医院证明?病假工资怎么算?

大律师网 2021-11-02    100人已阅读
导读: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那么病假需要什么医院证明?病假工资怎么算?病假可以请多久?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病假需要什么医院证明?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律对请病假需要几级以上医院证明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是只要是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就可以了。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病假工资怎么算?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八条 工人职员的本人工资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者,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时, 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 应按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发给,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

  病假可以请多久?

  最长可以请24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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