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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出车祸责任如何划分?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么?

大律师网 2022-02-16    100人已阅读
导读:出车祸是每个人都不想遇到的情况,十字路口又是车后发生的高危路段所以大家在这种地方的时候一定要小心驾驶。那么十字路口出车祸责任如何划分?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么?车祸后受伤者该怎样寻求赔偿?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十字路口出车祸责任如何划分?

  在十字路口发生车祸的话一般都是按照以下的几点来划分责任:在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时,通过十字路口的机动车双方都在直行的情况下,如果相互发生了碰撞导致交通事故,则一般由应该让行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一方路口如果有让行交通标志,车辆必须让优先通行的另一方先行,未让行的,则需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除非另外一方有其他违法行为。

  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由东向西的车辆应让由北向南的车辆先通行,由北向南的车辆应让由西向东的车辆先通行,由西向东的车辆应让由南向北的车辆先通行,由南向北的车辆应让由东向西的车辆先通行。否则一旦发生碰撞事故之后,应当让行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则一般会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么?

  车祸如果对方全责的话除了一些车辆的必要赔偿以外,如果出现了人身损害的话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以下几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车祸后受伤者该怎样寻求赔偿?

  在发生车祸之后可以按照以下几点办法来让对方进行赔偿:1、协商,简单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2、调解,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经交警立案处理后进入调解程序:调解需经双方当事人一致申请并对事故认定书及车辆检验、伤残鉴定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进入调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交管部门不受理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3、诉讼,诉讼程序可分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亦可分为合同违约之诉及过错侵权之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综上所述,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先确认好周围以及人身安全之后再来和对方处理赔偿问题。如果要是还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的话即可向我们大律师网的律师来提出问题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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