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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后如何计算?

大律师网 2022-04-22    100人已阅读
导读: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一般都会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可以中止或者中断,那么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后如何计算?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又是什么?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希望有所帮助。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中止后如何计算

  案件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应当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计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录大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大律师网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可以为你服务,并且,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又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编辑:小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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