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是指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当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就由继承人依法继承。那么就有人提出疑问,法定继承的办理程序有哪些?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针对这三个问题就让大律师网的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吧!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我国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人继承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可以作为对法定继承人两个顺序的补充。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两种不同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指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种类、数额的一种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严格建立在人身关系的基础上,其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遗产份额的根据是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并且严格限定在有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的范围之内。遗嘱继承则是基于遗嘱自由,从尊重和保护被继承人个人意愿出发,允许公民用遗嘱方式处理自己的财产。遗嘱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遗产的种类和份额都由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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