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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窝藏包庇罪怎么判?

大律师网 2022-06-30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影视作品中经常可以看到包庇或窝藏罪犯的情节,主要的目的就是躲避抓捕。然而这样的最终还是会落网,躲藏只是一时的,并且这时候,包庇窝藏的人也已经违法了。这里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大律师网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已冒充犯罪的人问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本罪。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根据本条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以本罪论处。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六十二条 包庇罪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窝藏包庇罪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窝藏包庇罪和掩饰隐瞒罪的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刑事追诉、刑罚执行活动;而窝藏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正常追缴活动以及对犯罪案件的正常查处追究活动。

  2、行为指向的对象不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行为指向的对象为犯罪的人;而窝藏罪行为指向的对象为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3、行为表现不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行为表现为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而窝藏罪的行为表现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4、主观方面不同。行为人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用意在于帮助犯罪的人逃避应有的法律制裁;而实施窝藏罪的用意,既可以是帮助犯罪的人逃避应有的法律制裁,也可以是出于谋取经济利益等用意。

  窝藏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本罪的情节、后果方面没有限制性规定。只要行为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行为,就构成犯罪。需要注意的是,窝藏罪中行为人所窝藏的对象应该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以上就是关于窝藏包庇罪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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