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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继承人的顺序是什么?土地继承原则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2-07-05    100人已阅读
导读:俗话说“来时一丝不挂,去时两袖清风”,但他还是给这世间留下了属于他的遗产。遗产有金钱自然也有房屋土地这样的不动产,那么这些不动产怎么分配呢?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继承人的顺序是什么?

  土地确权后继承人顺序分配如下所述: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土地继承原则是什么?

  1、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2、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3、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一)继承

  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二)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4、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土地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继承土地使用权手续需要的材料有:房产证、身份证、死亡证明、亲属证明等,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合法取得且有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可以被继承的。若是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进行,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进行。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是公民(被继承人)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合法合规的土地使用权。另外继承人除了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外。其土地上的附着物所有权也是随着土地使用权一起被继承的。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土地继承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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