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离婚申请不算离婚,发放正式的离婚证,才算离婚。提交离婚申请后,民政局要进行审查,并且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这个期间内,双方还不算正式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申请离婚期间双方可以联系。任何时候双方都可以联系,这个不受法律约束。男女双方都是可以主动联系沟通的。这种沟通,既可以和好,也可以协商离婚,法律上都是允许的。协议离婚也是需要双方共同领取离婚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申请离婚期间不可以和别人同居。在申请离婚期间,夫妻双方都不可以和别人同居。因为在申请离婚期间,男女双方之间还存在着夫妻关系,还没有完全结束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这时和别人同居,那么该方就很有可能会构成重婚。犯了重婚罪的,会被人民法院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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